(一)招聘数量:公开招聘教师20名。
语文2名、数学4名、英语2名、政治2名、历史2名、地理3名、物理4名、生物1名
(二)招聘条件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3、政治素质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爱岗敬业,吃苦耐劳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;
4、身体健康、师德优良、关爱学生、具有较强的履职能力;
5、专业条件: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要求一致或相近;或应聘人员所具备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即可。
6、普通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应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;“双一流”院校毕业生报考人员无教师资格证书条件限制。报考语文学科须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。
(三)聘用及待遇
1、被拟聘用的工作人员,试用期一个月,不合格的取消聘用,试用期满合格后继续聘用。工作期限不得低于一年。
2、被聘用人员待遇:执行工资标准依据学历确定,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月薪4000元+绩效工资,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月薪4500元+绩效工资。各项保险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由单位统一按有关规定缴纳。入职满一年享受校龄工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