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师范大学“高途奖学金”管理办法
2022年5月25日 星期三
招生就业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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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“高途奖学金”的合理使用和发放,充分发挥其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奖学金设立
由高途集团创始人、董事长兼CEO陈向东先生向河南师范大学捐赠基金设立“高途奖学金”。旨在鼓励学校学生刻苦学习、争当先进,奖励学校优秀学子,促进河南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。
第二条 奖励对象
凡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,学习时间一年以上,均可申请参加本奖学金的评选。
第三条 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本学年未受任何处分;
3.诚实守信,关心集体,道德品质优良;
4.学习勤奋,参加高途集团合作项目,成功考取研究生,或成功考取国家或地方公务员、选调生,或在本科毕业前通过CFA(特许金融分析师)、FRM(风险管理师)、ACCA(国际注册会计师)考试。
第四条 评奖时间
每年两次,具体时间根据评选通知安排
第五条 奖励类别
1.优秀奖学金:10000元
(1)本科毕业前通过ACCA(国际注册会计师)9科考试;
(2)本科毕业前通过FRM(风险管理师)两级考试;
(3)本科毕业前通过CFA(特许金融分析师)一级考试;
2.全额奖学金:20000元
(1)成功考取研究生;
(2)本科毕业前通过CFA(特许金融分析师)一级加FRM(风险管理师)两级考试;
(3)本科毕业前通过ACCA(国际注册会计师)全科考试;
(4)成功被录取为国家或地方公务员、选调生;
3.精英奖学金:30000元
(1)成功考取上清北复交(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复旦大学)研究生的毕业生;
第六条 奖励名额
按照每年捐赠的金额进行核算,额满为止。如当年未使用完毕,累积到下次评选,直至基金使用完毕。
第七条 管理机构
由河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、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和高途集团项目办公室联合组成。
第八条 评选流程
1.由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向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;
2.根据学生参与项目顺序进行初评;
3.初评结果通报相关学院,各学院进行违纪审查,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毕业生不予通过;
4.由高途集团项目办公室进行最终审核;
5.向校友与基金会办公室提交奖学金申请及发放资料,公示获奖名单;
6.经公示无异议后,发放奖学金。
第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,由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、高途集团项目办公室协商解决。
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
2022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