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师范大学“高途奖学金”管理办法

2022年5月25日 星期三 招生就业处 47

为保证河南师范大学“高途奖学金”的合理使用和发放,充分发挥其作用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一条  奖学金设立

由高途集团创始人、董事长兼CEO陈向东先生向河南师范大学捐赠基金设立“高途奖学金”。旨在鼓励学校学生刻苦学习、争当先进,奖励学校优秀学子,促进河南师范大学就业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。

第二条 奖励对象

凡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,学习时间一年以上,均可申请参加本奖学金的评选。

    第三条  评选条件

1.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本学年未受任何处分;

3.诚实守信,关心集体,道德品质优良;

4.学勤奋,参加高途集团合作项目,成功考取研究生,或成功考取国家或地方公务员、选调生,或在本科毕业前通过CFA(特许金融分析师)、FRM(风险管理师)、ACCA(国际注册会计师)考试。

第四条  评奖时间

每年两次,具体时间根据评选通知安排

第五条  奖励类别

1.优秀奖学金:10000元

1)本科毕业前通过ACCA(国际注册会计师)9科考试;

2)本科毕业前通过FRM(风险管理师)两级考试;

3)本科毕业前通过CFA(特许金融分析师)一级考试;

2.全额奖学金:20000元

1)成功考取研究生;

2)本科毕业前通过CFA(特许金融分析师)一级加FRM(风险管理师)两级考试;

3)本科毕业前通过ACCA(国际注册会计师)全科考试;

4)成功被录取为国家或地方公务员、选调生;

3.精英奖学金:30000元

1)成功考取上清北复交(清华大学、北京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复旦大学)研究生的毕业生;

第六条  奖励名额

按照每年捐赠的金额进行核算,额满为止。如当年未使用完毕,累积到下次评选,直至基金使用完毕。

第七条 管理机构

河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、校友与基金工作办公室和高途集团项目办公室联合组成。

第八条 评选流程

1.由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向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;

2.根据学生参与项目序进行初评

3.初结果报相关学院各学院进行违纪审查,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毕业生不予通过

4.由高途集团项目办公室进行最终审核;

5.向校友与基金会办公室提交奖学金申请及发放资料,公示获奖名单;

6.经公示无异议后,发放奖学金。

第九条  本办法未尽事宜,由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、高途集团项目办公室协商解决。

 

 

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

2022年5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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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邮编:453007
  • 服务邮箱:sdzp@htu.edu.cn
  • 地址: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号
  • 联系电话:0373-3329123/33255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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