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热爱教育事业,热爱学生,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,恪守学术规范,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。
3.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,教学基本功扎实,具有全面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;身心健康,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。
4.邯郸生源(其他地区有意向者亦可),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,须具有与专业对口的教师资格证书。
5.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。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,其中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。
6.有3-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(相关工作经验由现工作学校开具证明材料)。
7.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。
8.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,不得应聘。